(原标题:做好案件管理需要“工匠精神”)
方旭
12月23日下午,一场优秀检察官与青年律师交流分享会在深圳举行,由于主讲嘉宾是深圳市检察院优秀检察官方旭,活动前就掀起一波报名高潮。就在2个月前举行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上,方旭和全国33支代表队的98名案管精英同场角逐,在这场被称为案管人的“世界杯”中,获评“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时针拨回九年前,冬夜里,方旭拉着开发小组的队友们在工作点讨论到深夜,为了案管系统里的一个案件流程设置,不厌其烦地反复论证。这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系统上线前夜,2007年底,深圳案管2.0系统在全市应用。5年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深圳软件为基础,开发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广东检察以改革创新闻名全国,正如首设举报中心、反贪局等标志性改革,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被评价为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改革中最具革命意义的改革。十年来,深圳案管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全省案管工作蓬勃发展。如方旭一样的广东检察官们,正是这场“大时代”的亲历者,并用自己的成长路径绘就广东司法改革图景。由“案管新兵”成长为“行家里手”,在方旭看来,案管工作也应有“工匠精神”。“把检察工作当创业,十年做好案件管理这一件事。”
案管处最年轻的“元老”
2002年盛夏,深圳宝安区检察院迎来一批新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方旭就是其中一员。
彼时的宝安是案件高发地带,在反贪、侦监、公诉等部门办案过程中,方旭体会到基层“案多人少”难题:“检察官最需要规范流程指引和辅助服务,帮助他们从事务性工作中剥离出来,专心投入办案。”
“当时案件管理在全国还是个新鲜事儿。”方旭说,2005年,他从一线办案调入深圳市检察院办公室案管科,开始接触案件管理这一陌生的工作,职业生涯面临重要转型。2年多的基层工作经验为他提供了不少“灵感”,在案管团队努力下,深圳案件管理系统1.0版落地应用。
然而系统一上线就受到不少“吐槽”,例如实际的办案流程、法律文书难以满足办案需求,关键还在于管理功能相对欠缺。“管理者不能通过平台及时监控案件,也无法对案件进行质量分析”。
2006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成立,10人创业团队中,27岁的方旭成为最年轻的“元老”。新设立的案管处集纳收送案、统计、涉案财物管理等职能,成为检察业务的协调枢纽,案管1.0系统已无法满足要求,改革迫在眉睫。
案管平台的构建以需求为导向
为了更好地适应改革需求,案管系统1.0需要“推倒重来”,市院党组作出启动2.0升级的决策部署。
“完全根据我们的实际需求重新研发。”方旭说,2.0系统首先确定了需求导向和用户思维,流程需求不能案管一家说了算,必须根据数十个业务部门使用者的意见依次“定制”。
“相当于每一条业务线,逐条通过,所有的业务需求重新梳理一遍。”方旭以公诉案件举例说,公诉案件共有20多个类型,每一类型流程设计、配备文书、审批权限都要逐一定制,每项流程至少历经七八遍修改。这样的工作极其细碎繁杂,“创业这几年,我们感觉自己一直都在满负荷运转。”
这一开创性的尝试显然没有既定模板,软件开发完全自主研发,历时一年,90万字的核心业务需求由深圳两级检察机关的精英力量精心整合而成,既要贴近司法实践,更要符合检察权优化配置的司法规律。
2.0系统一上线,立即收获不少“点赞”,不仅实现了全部案件网上承办、流转和审批,还打造出市区两级院流程贯通、信息共享的数字化平台,为办案工作带来便利。
除了实现管理精细化,案管系统的强项还在于运用汇集的大数据进行分析,为决策层提供“智库意见”。方旭说,目前深圳检察机关已经积累超过40万案件数据,可以对某一区域、时间段的犯罪走势,或者某些执法行为的异动趋势进行实时汇总分析,同时以计算机和人脑相结合的方式,为决策层提供专项分析意见。
“第三只眼”直面内部质疑
系统上线给检察官办案带来方便的同时,监督的职能更加凸显,“我们的定位就是 第三只眼 ,作为一个中立者对办案活动进行内部监督。”方旭说,深圳案管2.0版本实时监督着司法权力的行使,案件办理全程留痕,程序缺失将自动预警,违规办案将无法流转,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使规范司法由“纸上的软约束”变为“现实中的硬要求”。
改革的目标是形成集约化、扁平化管理,把原分散于各部门的监管权力“让渡”给新成立的案管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其背后是对传统管理模式的巨大挑战,难免引起一些波折。在改革初期,也曾有过“要不要改”的质疑、“怎么改”的彷徨。
在执法中突遇“第三只眼”的加强监督,这一变化对有些检察官来说也是不小挑战,难免会出现不理解的声音。最早开始流程监控的时候,案管部门依规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或者向办案多年的资深检察官要求补齐材料时,偶尔还会被质疑“是不是在找事”。
“一方面我要服务你,另一方面我还要监督你,确实挺矛盾。”在看似平凡甚至琐碎的磨砺中,敢挑重担,敢啃硬骨头成了方旭的习惯。在他看来,改革理念的深入和系统的推行必须要历经磨合,更需要智慧。“要先从服务入手,让大家认可和接受案管理念。一些 用户体验 较好的部门主动上门提需求,办案人员逐渐从 让我用 向 我要用 转变,这时候再进行监督,他会感到对他提高办案质量真正有帮助。”
“十年做好案件管理这一件事”
“把检察工作当创业,十年做好案件管理这一件事。”在方旭看来,案件管理改革不局限于案件集中受理的浅层措施,其深层目的是以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作为一个切入点,以鲜明的信息化特征为支撑,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形成有效探索检察权优化配置的路径,这就需要有“工匠精神”,各个方面都要精益求精。经过一批批案管人的探索,深圳初步建立了一套淡化行政管理色彩、凸显扁平化集约管理、实现“管、办”适度分离的新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评价为“体现了管理科学化的深圳模式”。随着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面应用,案件管理“深圳模式”迈向全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以检察权的优化配置作为出发点,与新一轮改革一脉相承,十年践行的办案过程标准化、办案程序规范化以及办案制度具体化,深度切合司法公正的核心理念,为新一轮司法改革奠定重要基础。在去年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前夕,方旭所在的团队又高质量完成了5万多字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职权配置暂行工作规定》,为检察官职权建立了600余项“正面清单”,并形成了统一系统修改完善的3万字需求报告。
“我们成长于这个充满创业激情的大时代里,经历了实践的磨砺,凝聚广东基因的案管软件也从广东走向全国,案管人在探索如何更好地落实司法责任制再次走在全国前列。”方旭说。
人物简介
方旭,200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作为首批案管人,全程参与见证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曾获得深圳市“十佳检务秘书”冠军,先后6次被评为深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今年作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获得全国“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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