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记者刘建林 通讯员文慧霞)在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中,工会组织怎样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工会担当?山西省总工会日前制定下发《地方工会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清单》和《企业工会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清单》,为基层工会主动作为、积极履职提供了“操作指南”。
山西省作为能源大省,“十三五”期间去产能任务艰巨,而职工权益保护成为职工安置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山西省总工会广泛调研,召开全省去产能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推出了上述“两个清单”,从职责定位、政策把握、工作程序、关注重点等方面,对各级工会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其中,地方工会清单主要从指导层面对地方工会提出了要求,强调源头参与,指导、督促、监督企业工会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如要求地方工会对基层工会干部进行相关培训,提高理论认识、强化业务能力;在培训资金、帮扶资金等方面更多地向基层工会倾斜:指导基层工会与企业进行协商,为职工争取到合法合理的生活费、灵活工时工资、经济补偿等。
企业工会清单则更注重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规范操作。如民主参与职工安置工作方面,对《职工安置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意见的收集、讨论、通过,职工代表的构成和比例,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方式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让企业工会在实际工作中有章可循,工作依法合规。
据悉,除了列出“两个清单”外,山西省总工会还汇编印制了《山西省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政策汇编》,组织去产能企业工会干部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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