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 雄
综治周刊:您是如何理解司法人的“工匠精神”?
罗雄:去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工匠精神”,让人耳目一新。虽然李克强总理所说的“工匠精神”主要是针对企业和企业家而言,但对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来说,同样需要“工匠精神”。如果说把人民法官比作法律工匠的话,那么在法律王国里,人民法官办案的过程,也是打造精品的过程,其结晶正如制造工人打造工业产品一样,打造“司法产品”。这说明作为司法工作的主体,人民法官应当成为“工匠精神”的践行者,在行使司法审判权力时,必须牢牢树立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精雕细琢的精品意识、群众满意的服务态度,审理好每一个案件、雕琢好每一份文书、接待好每一位群众。这就是法律人的“工匠精神”。
综治周刊:请您介绍宁德法院是如何以“工匠精神”创新行政审判模式,又取得了哪些成效?
罗雄: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区划与司法管辖区高度重合,行政区划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同时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也持怀疑态度,总觉得法院与当地行政机关“官官相护”。为了消除这种担忧,我们勇于担当司法责任,把工作基点放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上,弘扬“工匠精神”,创新行政审判模式:一是作为福建省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我们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的司法管辖体制,推动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有限分离,保障依法独立审判;二是积极探索“府院互动”机制,妥善解决审判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探索实践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充分发挥法官的释明权,协调平衡解决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矛盾,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尽可能促使当事人和解。
2014年至2016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52件。弘扬“工匠精神”,取得三个方面比较明显的成效:一是执法更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92%、主要负责人出庭率达55%,行政机关败诉率呈下降趋势。二是沟通更顺畅。通过采取联席会议、联合调研、定期通报等形式,法院与行政机关加强了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进一步增进相互了解和共识,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三是群众更满意。实施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后,我们比较好地解决了过度协调的问题,并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这不仅消除了当事人对行政审判的疑虑,也赢得了人民群众信赖。
综治周刊:今后,宁德市两级法院在行政审判创新工作中还有哪些想法?
罗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法治是撬动创新的制度杠杆。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弘扬“工匠精神”,持续抓好当前正在进行的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的司法管辖体制改革,谋划符合当地实际和行政审判规律的配套机制,让行政审判活力充分释放出来。重点是完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及2015至2016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编制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司法建议的力度,组织人员梳理归纳2016年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司法建议针对性,协助行政机关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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